经市委、市政府批准,面向我市在职在编人员(教育系统除外)选拔56人到部分市直单位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选拔形式、原则和标准
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形式,坚持本人自愿、择优录取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。
二、选拔范围和条件
(一)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
(二)身体健康,体貌端正,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(三)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;
(四)工作年限满两年,年度考核合格的;
(五)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77年1月1日后出生)。
三、报名和资格审查
报名人员登陆乐陵人才信息网(www.sdllrc.com)下载《2012年乐陵市市直单位选拔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》,如实填写后由本人到乐陵市人才市场报名,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, 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。
报名结束后,对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:2比例的核减相应选拔计划数。
四、面试与考察
(一)面试
面试采取百分制,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、组织协调、语言表达、临场应变、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、举止仪表等。
面试结束后,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按1:1.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。
(二)考察
考察采取百分制,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和应回避情况,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能力素质、工作态度和发展潜力,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。